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受理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4/09/10 19:13

 


 

各有关单位、各研究人员:

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招标工作即日起开始,一次性招标立项,立项时间为20249月。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实验室对接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与交流,增强科研创新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学术委员会审议,实施若干开放基金项目,向校外研究人员招标。

二、项目指南

本次项目指南列了四个研究方向,投标者可根据指南规定的内容,自行设计研究题目,项目指南见附件1

三、评审及立项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同实验室主任办公会组织评审,实行匿名评审和无记名投票,择优立项,立项数共计8项,平均资助强度约为6万元。资助期限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填写20249月至20268月。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做短期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并做学术报告。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主持人资格要求:校外研究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

(二)项目团队必须由3人以上组成(不含主持人),团队成员至少有1名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各成员有明确分工,权责清晰。

(三)立项后经费从实验室运行经费中支出,各课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经费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实验室财务制度,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四)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SCI收录二区论文1篇以上,成果不按要求标注资助基金及成果归属,视同无效。提交其他成果形式需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五)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同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委员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结题论证,所有研究项目在两年之内完成(从正式立项之日起算起)。违背本开放基金宗旨和不规范使用经费、未能按期结题论证的,实验室有权撤销项目并追回经费。

(六)实验室定期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七)本年度暂不支持未按期完成本实验室开放项目任务和尚未结题的往期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918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须提交以下材料:《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的盖章签字纸质版(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 开放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邮件标题注明开放基金申报),以及2024开放基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立项后填写《项目合同书》。

(四)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孙

  话:0571-63873529

E-mail: sunqi822@zafu.edu.cn

通讯地址:(311300)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路666号,浙江农林大学国重大楼211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2024年度)》

附件2:《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2024版)》

附件3:《国家重点实验室2024开放基金汇总表

 

 

 

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96

COPYRIGHT©2011浙江农林大学重点实验室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环城北路88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00
浙ICP备11046845号 浙公网安备33018502001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