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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招标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7/11/15 16:44

关于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招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研究人员:

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招标工作即日起开始,一次性招标立项,立项时间为201712月。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实验室对接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与交流,增强科研创新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学术委员会审议,实施若干开放基金项目,向校外研究人员招标。

二、项目指南

本次项目指南列了四个研究方向,8个研究内容,投标者可根据指南规定的内容,自行设计研究题目,项目指南见附件1

三、评审及立项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同实验室主任办公会组织评审,实行匿名评审和无记名投票,择优立项,立项数10项左右,项目经费20万元/项,分两年拨付。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主持人资格要求:校外研究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项目团队必须由3人以上组成(不含主持人),团队成员至少有1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各成员有明确分工,权责清晰。

(三)立项后经费拨付到项目负责人单位,经费超过20万元的,超出部分由项目团队自行解决。

(四)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SCI收录二区以上论文1篇。对发表的农林一区或生物学二区论文,同时按规定标注本实验室,另外给予1万元/篇奖励;发表农林一区或生物学二区论文,按规定标注本实验室,同时本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另外给予3万元/篇奖励。最终成果不按要求标注资助基金及成果归属单位,视同无效。

(五)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同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委员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结题论证,违背本开放基金宗旨和不规范使用经费者,停拨后续经费。所有研究项目在三年之内完成(从正式立项之日起算起),若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向学术委员会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未能按期结题论证或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者,学科有权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

(六)实验室定期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五、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一)个人申报材料:填写《申请书》(纸质一式5份)同时呈交电子文档(邮件标题注明开放基金申报);立项后填写《项目合同书》。有关表格从实验室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sklss.zafu.edu.cn/

(二)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30日,逾期不受理。

(四)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E-maillichuihuan@zafu.edu.cn  

联系电话0571-63873529

   联系人:李翠环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路666号,

浙江农林大学智能实验室楼 311300

 

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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